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临时开放日申购安排
(仅处理申购不处理赎回)
停止临时开放
申购开放日
(部分为固定时间的临时开放日)
注意:
1、除特殊说明以外均指A股交易日、节假日;2、红色字体的产品为有名额可接受初次申购;3、黑色字体的产品为仅持有人追加;4、产品/FOF投资人请直接联系销售
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希瓦大牛7号、希瓦小康2号、希瓦风行1号、希瓦辉耀1号、希瓦辉耀2号、希瓦小牛33号、
希瓦大牛3号(仅追加)、希瓦大牛5号(仅追加)、希瓦刀塔FOF1号(仅追加)、希瓦刀塔FOF2号(仅追加)
每月第一个交易日:
每月第三个交易日:希瓦金箍棒1号
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希瓦小牛15号、希瓦小康1号
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
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希瓦小牛35号、希瓦小牛19号
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希瓦小牛27号、希瓦大牛1号、希瓦大牛2号(仅追加)
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希瓦小康1号、希瓦小牛15号
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希瓦小牛35号、希瓦小牛19号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希瓦大牛1号、希瓦大牛2号(仅追加)
赎回注意事项
(赎回开放日按照产品合同约定的固定赎回开放日办理)
1、赎回最晚于T-5日15:00前将纸质赎回申请表的扫描件发至service@shivafund.com
2、T日为产品固定开放日,所有日期均只计算交易日
3、点此下载赎回申请表,如微信中无法下载文件,请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文件
附:关于私募基金投资者主要有哪些法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